第56章 调查组讨论处理意见(1/2)
汤志龙早就考虑好了处理的方案,轻轻的说:“按照前面的情况,是对联系巨鹿乡工作的副县长张学勇给予党内察看两年,行政撤职处分。”
“对县长罗智力作行政记大过,严重警告处分。”
“对县委书记陈新浩作党内警告处分。”
“可清泉县对这次事件,想隐瞒不报,这就是要给与罗智力作降职和留党察看来处理了。”
“陈新浩在隐瞒不报中,还是主动纠正了错误,原则上,可以不加重他的处分。”
“巨鹿乡的主要领导干部,都作撤销党内外职务处理,涉嫌了玩忽职守罪的,交给检察机关办理。”
肖浩一边听,一边记录了下来。
感觉汤志龙的意见很不错,便点了点头:“等下谢峰来了,就按照你这个思路提出来。”
汤志龙点了点头,谢峰刚好赶到。
几个人开了一下碰头会,肖浩正式征求了汤志龙的意见。
汤志龙就把先跟肖浩讲的处分意见提了出来。
谢峰听完后,便提议着:“我建议,把陈新浩调离清泉县。”
汤志龙和肖浩对视了一眼,都明白谢峰是受了罗智力线上的领导的指示来的提出意见的。
那个领导,应该是认为陈新浩把罗智力隐瞒不报的情况抖出来了,让罗智力的处分加重了,就来了这么一招。
这样一来,就要对陈新浩作免职的处分,那对陈新浩的前途就有很大的影响。
正常的免职,那是工作调动或是到龄了。
受到问题处分的免职,一年内不能担任领导职务,只能担任非领导职务。
免职的两年内,不能担任高于原任职务的领导职务。
同时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,影响期内,不得提拔任用。
这就是罗智力背后的靠山,对陈新浩的反击。
汤志龙想到,陈新浩突击提拔了陈天浩,算是陈天浩的伯乐,出于对陈天浩的保护,他绝不答应。
马上提议着:“陈新浩同志,在这次救灾工作中,发挥了重大的作用。在险情发生时,他及时客观,科学的做好了救灾工作的布局。”
“大胆的临阵委任了非常了解灾情和水烟村情况的陈天浩同志,主持救灾工作。”
“极大的降低了灾害对群众的损伤。”
“就这一点来说,陈新浩同志,还达不到要被免职的处分。”
“我们纪委在调查处理领导干部时,都会从各个方面去调查,综合考虑。”
“这个和你们的督查室工作,有些不同。”
肖浩马上表态:“我赞同汤组长的意见。”
“陈新浩同志,在被罗智力提出隐瞒不报的想法后,他因为环境因素,考虑一下,这个是有情可原。”
“然后,他还是如实的报告了情况。”
谢峰忙说:“我们是要讲究原则来处理这件问题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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