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> 悬疑推理 > 朱帝山修仙记 > 第54章 大海惜败

第54章 大海惜败(1/2)

目录

何逍遥去到比试现场,第一场已经比完了。

第一场是墨临风对项少腾,两位都是南峰的强者,很不幸地抽签撞在了一起,必须淘汰一名。

最后是墨临风稍胜一筹而胜出。

李大海说:“你来了。”

何逍遥说:“嗯,我等她走了两刻钟才出来,然后去了天仙湖扫地,忙完就过来。你第几场?对手是谁?”

李大海无奈地说:“我抽签抽到了第三场,对手是我们公学馆的梁明月师姐。”

何逍遥问:“你这师姐很强,应该是已经入四星级两三年了吧?”

李大海答道:“确实很强,我入四星级不够一个月,跟她的修为相差远。”

何逍遥奇怪地说:“嗯,不像你的作风,怎么没有信心呢?以往都是很平静的。”

李大海说:“这个师姐平常对我们挺好的。我听说她想去东峰,如果她赢了,去东峰应该没问题,倘若她比不过我,就不一定能去到,至少机会少一些。”

何逍遥感慨说:“为何美丽的仙子都要去东峰。你不要这么想,还得为了前三名的奖品而努力,胜了还要分我一半。”

李大海想了想说:“我本来就想着留在公学馆,这场比试对于我来说胜与不胜相对影响不大,毕竟我已经进了八强,已经证明了自己的实力,而且这一次对上的又是咱们公学馆的人,谁胜公学馆都不会丢脸,但胜利对她有利一些。如果你是我,你会怎么样?”

何逍遥叹了一口气说:“说真的,如果我是你,我也希望她能赢。算了吧,奖品那些都是身外物,我支持你,但是你不要做得太明显了。”

李大海点了点头说:“不过就算我拼尽全力,也未必能赢她。”

何逍遥问道:“第二场呢,是谁?”

李大海答道:“第二场马上要开始了,是北峰的四星男弟子陈默,就是上次用寒冰掌寒冰指的那一个很厉害的弟子。”

何逍遥说:“我记得上次艾言受伤了,体内中了寒毒。”

李大海问道:“后来艾言怎么了?好了没有?”

何逍遥答道:“还没有完全去除,我已经给了她很多艾草,让她艾灸并且开了汤药。可是这些治疗的速度会比较慢,最终还是需要有功法,偏阳性的内力,而且是她自己会更好。

李大海说:“后来你去看过她吗?”

何逍遥说:“看过,我还建议她去申请,能不能去小温泉那里治疗,可是她说很难。”

李大海说:“小温泉不是说想去就去的,要是这一次能进入前三名,就能取得一个名额或者之后的远距离身法大赛可以取得一个名额。”

何逍遥说:“特殊情况要治寒毒也不行吗?”

李大海说:“规矩就是规矩,向来如此。你别看仙门的规矩较少,管理宽松,可是如果是有规矩的,那大家都不能违反,没有特殊。”

何逍遥说:“那胜利的人可以让出名额吗?”

李大海说:“这个倒是没有禁止,应该是可以的,可是那么难得的机会,谁肯拱手让人呢?”

何逍遥说:“那倒也是,不过如果说三个月时间让出半个月来治病,我想也是有可能的。”

李大海说:“那就要看是谁,人品怎么样?关系怎么样?”

这时秦飞雪上了擂台,她瞪了何逍遥一眼,然后笑靥如花、若无其事地宣布下一场比试。

一会儿之后陈默和唐世民陆续上擂台了。

陈默看了看唐世民左手旁边别了一个皮袋,里面的都是些暗器,例如飞镖钢针之类的。

陈默倒不担心唐世民的剑法,他只需要留意暗器。

只要把暗器防住了,取胜机会偏大。

毕竟陈默已经进入四星已经两年多了,体内真气相当浓厚,而唐世民只是三星级弟子。

唐世民之前的取胜大多都是依赖暗器。

可是一旦对手对暗器有防备之后,就不能发挥很大的作用了,至少对于陈默这种四星级的人来说,威胁没有那么大。

以陈默四星中期的修为来讲,他的身法要比唐世民快很多。

何逍遥说:“上次你那三枚飞镖就是问他要的?”

李大海说:“嗯,对。是问唐世民要的。”

何逍遥说:“后来那三枚飞镖在哪里?”

李大海说:“放在我兜里了。等我比试完再给你,你拿去练练看有没有天赋。”

何逍遥说:“我靠的又不是天赋,暗器这东西不是可以靠练吗?没有天赋应该也可以吧。”

李大海说:“靠练也可以,如果再有一些天赋则更加完美了。”

何逍遥说:“这场比赛你怎么看?”

李大海说:“要是我是唐世民,只能一开场就掏出一大把钢针飞镖,而且是双手向着陈默攻过去,发射攻击,直到把陈默逼到台下为止取胜,否则一点机会都没有。”

何逍遥说:“你说的对,要是我是陈默,一开始我马上施展身法,然后逼到唐世民没有办法正面攻击发射暗器,这样就能立于不败之地,我想陈默取胜的机会极大。”

李大海说:“是的,陈默的取胜几率大。”

果然比赛一开始陈默一转身跨步就已经到了唐世民的右侧,左掌推出,拍向了唐世民的肩膀。唐世民一侧身躲开,陈默再向右跨了一步走到了唐世民的后方,又一掌拍出,带着寒气。

唐世民只好往前跨出两步,避开了掌。可是陈默形影不离,如影随形,跨前两步,左掌拍出。

唐世民再往前跨出两步,已经到了擂台的边缘,他没发招,马上向右跨出两步。

陈默跟着斜斜向唐世民走了两步,右掌拍出,丝毫不给唐世民喘息的机会。
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。

目录
返回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