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7章 反向假冒第一案(《商标法》修法前的不算)(1/2)
顾辙可以神速应诉,但是被顾辙告了的人,就不会那么主动地送上门了,所以,必须有人去踹一下他们,让他们麻溜一点儿。
第二天一早,魔都浦东,一家小型眼镜公司、莱曼眼镜的总经理办公室内,刚上班不久,电话就响了。
总经理徐长坤拿起电话,对面就毫不客气地传来一个冰冷的声音:“莱曼眼镜徐总是吧?我顾辙。听海昌的人告我,说我给了你们专利使用授权、允许你们贴牌卖我生产的眼镜——工商已经来过了吧?”
徐长坤当然是一听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,毕竟在海昌起诉顾辙之前,海昌方面就已经来取证过了,让魔都这边的工商把涉嫌卖假货的莱曼眼镜涉案库存暂时封存了。
上星期刚刚被工商照顾过的企业,此刻自然还处在惊弓之鸟的余波中。也就省了顾辙很多口舌。
徐长坤连对方身份都还没确认,语气上就先矮了一截,直接就选择了道歉:
“顾总,我们也是冤枉,我们又不知道您和海昌的专利授权是怎么签的,连是不是排他授权都不知道。我们就是进了你的货、自己换个包装倒卖一下。《专利法》也没规定买别人有专利的货不能转卖吧?我们碍到您什么事儿了?”
顾辙:“你们是没侵犯我的专利权,但你侵犯了我的商标权了,我现在就是提前通知你一声——我已经在方舟市中院起诉你了,希望你们应诉的时候麻溜一点,收到传票当天就给我答辩。
你这个案子跟海昌告我的案子还是关联诉讼,我不希望在你这儿拖太久。你要是配合一点,我会让你少赔一点。
你要是跟我拖时间,就别怪我上猛料证据、证明你的侵权行为对我的品牌价值造成的损失有多大!你应该有数,这种商标、品牌侵权的案子,如果我作为起诉方,想把商誉损失描述得少一点,是完全做得到的。”
徐长坤一脸懵逼:“又关《商标法》什么事了?不是在谈专利么?我们又没仿冒你的商标品牌,我们是按自己的品牌在销售的啊,都没用你的商标何来侵权?”
徐长坤有此一说,倒也不能怪他法盲——实在是2003年,国内这一块确实没什么先例。
当时绝大多数企业家的概念里,商标侵权都是冒用别人的商标才侵权,极少有人意识到“不用别人的商标在特定情况下也能构成侵权”。
顾辙听他电话里这么懵逼,就知道这是个很不正规的小公司、法务上绝对野路子、不堪一击。
他也懒得多废话,撂下一句最后通牒:
“还要我给你普法么?我只说一遍,自己去翻《商标法》第52条第4款,然后收到传票的时候,好好掂量掂量我的话。伏法态度好的话,我不图财。”
徐长坤立刻心下雪亮,知道是怎么回事了。
顾辙哪里是指望他莱曼眼镜这种小鱼小虾、真赔得出多少“对天元商标品牌权益侵权的损失”,还不是要表个态、认了这个事实?
再说了,顾辙要是真敢在索赔金额上下狠手,他在淘宝上那些镜片还打不打算卖了?
顾辙只是没跟他们这些小厂串谋而已,但他自己心里清楚得很,大批量进他货的人就是去倒卖的!
顾辙只是证据链做得好,能假装不知道来堵住海昌的嘴!最多就是海昌通报工商管理部门、逮到一个卖假货的就查封一个仓库、然后顾辙不得已出来装模作样起诉一下对方侵权他品牌。
要是海昌没抓住现行的话,顾辙估计都懒得搭理。
这是一幕极为奇葩的奇景:被侵权了品牌的直接受害人,对自己的受害毫不在意。反而是买了受害人专利授权的买家,急得不得了。
徐长坤当然知道这时候要怎么选择,反正顾辙已经对他挺不错了,而海昌跟他却是深仇大恨、亲自带着工商来查封他库存。
那肯定要完美配合顾辙做局抗辩海昌!谁敌谁友一目了然。
想明白这一切后,徐长坤又有些恍惚失神,忽然觉得自己怎么这么贱:“怎么回事?明明是顾辙要我赔他钱,我内心却对他的通风报信感恩戴德、还帮着他去对付海昌?”
那种感觉,竟比欧陆风云里主动甘当大明的狗都更斯德哥尔摩综合征了。
被他告了的人,都要跪着求着赔他钱,赔完钱还要心悦诚服继续帮他做事,简直是自带干粮都不足以形容。
……
顾辙这些盘外提前枪,旁人当然不会知道。
但是,顾辙这一切操作的结果,却是很快扎扎实实从莱曼眼镜的应诉效率上体现了出来。
仅仅三天之后,这周五的一大早,莱曼眼镜方面就回复了方舟市中院下发的顾辙起诉他们一案的传票、提交了答辩状。
民事三庭的刘庭长和潘筱婷得到消息时,也是大吃一惊,再次震惊于顾辙的能量——要知道,海昌起诉顾辙是周一刚发生的事儿,顾辙周二一早主动上门堵门收传票、交答辩状、另案起诉第三方,堪称创纪录了。
但中院给莱曼方面寄传票,却是走的正常流程,哪怕周二发出的加急件,至少也要周四下班才能到魔都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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