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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34章 永昌宗藩改制(2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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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许权:可继续佩戴断臂金甲(内置燧发针匣)。

崇祯的几个儿子现在根本不需要祖宗荫护,三人在科考中都已进士及第。

皇贵妃石红玉又被蒙古人称为大可汗,虽然现在蒙古变成蒙古都司,但其运行架还是独立王国的架构,石红玉还是蒙古的大可汗。

在以蒙古丞相达尔翰为首,礼部尚书德格日布、户部尚书卜里哈、刑部尚书阿尔可、工部尚书博尔吉、鸿胪寺卿乌恩强烈要求下,在永昌帝默许下。

大可汗石红玉同意为蒙古留下有蒙古血统的子嗣。

经过德格日布与乌恩等蒙古大臣的筛选,最后选中二十八名英俊的蒙古贵族的后代充当大可汗的后宫。

石红玉快被气哭了,最后选了五个经常在自己身边的护卫作为随身侍从。

他们是达尔翰小儿子郎布,德格日布孙子察图尔,双胞胎王子班弟和策妄,卜里哈的儿子乌代尔。

这几个年龄都在十五到十八岁之间,是蒙古草原上的美少年。

从此,石红玉五年一直住在大漠,没有回明国。

五年后,石红玉成了有蒙古人血统的二男一女孩子的母亲。

永昌帝给这三个孩子分别赐名和封号,永昌九年春,礼部侍郎朱慈炯来到归化皇宫传旨。

皇嗣封赏诏

长子石赫鲁(四岁)

封号:漠南镇国公

敕曰:赫赫王庭威震朔漠,鲁钝之器当琢为玉。赐呼伦贝尔草原三千里为食邑,岁收牛羊各五万头。准建漠南互市城,榷场税收三成归其府库。\"

特赐:

永昌帝所佩错金匕首

晋商票号\"永昌通\"漠南分号三成股契。

规制:

年满十岁须入南京国子监蒙学班,通晓汉蒙双语方可继爵

次子石萨仁(三岁)

封号:科尔沁辅国公

敕曰:萨满鼓声通天地,仁德之心连蒙汉。赐西拉木伦河两岸草场,岁给战马三千匹。特许组建科尔沁商队,持金符通行朵颜三卫。

特赐:崇祯年间辽东经略熊廷弼所遗铁甲,临清商团\"七十二酒楼\"塞北分店地契。

规制:每岁需向大明兵部进献良马五百匹,连续十年未足额则削封百里

幼女石其其格(一岁)

封号:昭敏公主

敕曰:昭昭日月耀龙城,敏慧天成续盟约。赐鄂尔多斯河套地八百里,岁拨盐茶专营银十二万两。准设河套纺织局,享漠北羊毛专购权。

特赐:金玉首饰一套,封邑一处。

规制:及笄之年须在归化城主持蒙汉通婚大典,每年促成百对者加食邑百里

至此,蒙古王公心心念念的血统大业完成,蒙古王公长期悬在心中的一块石头落了地。

漠南蒙古死心塌地的跟着大明皇帝混了,直至百年以后完全被同化。

从这一方面讲,石红玉功不可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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